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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色口罩。(示意圖:Unsplash)
彩色口罩。(示意圖:Unsplash)

針對外界疑慮市售彩色口罩恐含致癌染劑,衛福部食藥署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共同針對市售30件 (29家廠商)有色醫用口罩及82件(71家廠商)有色非醫用一般口罩展開檢驗,項目包括「禁用偶氮色料」及「游離甲醛」等2項目,檢驗結果今天(18日)出爐,全數符合國家標準規定。

標準局指出,依據國家標準CNS 15290「紡織品安全規範(一般要求)」檢測「游離甲醛」及「禁用之偶氮色料」,前者與皮膚直接接觸紡織品限量為75 mg/kg以下,而禁用偶氮色料含量則不得超過30 mg/kg。

食藥署與標準局表示,鑑於流行趨勢或廠商為市場區隔,市面上有色口罩款式及銷售管道趨向多元,為維護消費者安全,將會持續辦理口罩標示、流向及品質管理,必要時進行市場購(取)樣檢測,若檢出「禁用之偶氮色料」或「游離甲醛」等有害物質不符合國家標準時,將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,最高可處以150萬元罰鍰,以確保消費者健康及權益。

食藥署與標準局共同呼籲,廠商應落實產品的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,以維護消費者權益,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時,請選購標示清楚、詳細的產品,而在購買前可以嗅覺檢查,如有刺鼻異味請勿購買,在使用前,也應詳細閱讀產品使用說明及注意事項,注意使用條件與限制,正確配戴以有效防護。

食藥署及標準局提醒,消費者對於所購買的產品多一些瞭解,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,相關查閱方式如下:

●醫用口罩:如有發現不良品或使用時/後發生不良反應,請至食藥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(http://qms.fda.gov.tw)通報,或撥打不良反應通報專線:02-23960100進行通報。

●非醫用一般口罩:至標準局網站「商品安全資訊網(https://safety.bsmi.gov.tw/wSite/mp?mp=65)」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-007-123洽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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